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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打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中获县委记“三等功”
时间:2014-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2年来,修文县院反渎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违法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6件6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在2013年7月23日,修文县院反渎局被中共修文县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具体工作方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性开展工作

  我院反渎局在去年初接到市、县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的命令后,积极完善机制,充实人员,认真研判,明确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成立了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反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打击违法建设背后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以反渎局为主,抽调院另一名党组成员组成专项调研小组,以县“一园三区”(一园:修文工业园,三区:龙场工业区、扎佐工业区、久长工业区)为重点打击区域,认真分析县内违法建筑背后职务犯罪的规律、特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自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认真组织干部、干警学习市、县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拓展线索收集,认真摸排研判

  一是多渠道拓展收集案件线索。我院反渎局全体同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违法建筑突出的区域,不分白日昼夜深入“一园三区”明查暗访,认真查找违法建筑背后可能发生渎职犯罪的蛛丝蚂迹。最后将目标锁定在违法建筑较严重的扎佐镇,随后办案人员深入扎佐镇和平、龙王、中营、丁关、大堡等十多个村寨,了解农村建房和房屋确权相关工作情况,获取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针对扎佐镇城区周边部分村民与外地“黑房开”联建房屋情况,到县相关部门了解土地审批、规划手续办理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积极争取县纪委支持,以县纪委在扎佐镇查处违纪案件为契机和切入点,收集案件线索;通过特勤人员,利用其特殊身份获取线索;通过多方排查,从中发现线索,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二是加强线索研判,确定侦查方向。对获取的线索进行归纳、分析后发现,村民因结婚、分户或原住房陈旧,超面积建房 “种房”,拆迁安置回建和村民与“黑房开”联建“黑商品房”等因素,是产生违法建筑的主要原因,其中后三种建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经过论证分析,确定村民与“黑房开”建房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突破口,经大量的调查取证,获取“黑房开”为在修建违法建筑过程中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钱权交易的证据,确定了国土、村建、城管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收索贿赂、放任违法建筑修建和蔓延,涉嫌犯罪的事实。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规范侦查取证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各项办案制度,做到所有讯问、询问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所有证据都由办案人员通过法定方式取得,所有强制措施都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二是规范办案安全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被调查对象特点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并结合办案实际对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办案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介入,在办案点与侦查人员同吃同住,全程、全面监督整个办案进程,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廉洁办案。

  四、突出办案重点,彰显社会效果

  我院反渎局始终把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热点工作作为办案的重点,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自2012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我院反渎局先后查办了原扎佐镇镇长助理、村建所负责人杨荣杰,原扎佐镇国土所副所长尹坤,原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员李如刚,原扎佐村建所工作人员任军、窦王琪、石登文等6 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使其犯罪得到有力惩治。目前,杨荣杰被判处有期判刑2年,缓刑3年;尹坤被判处有期判刑11年;李如刚被判处有期判刑6.5年;任军、窦王琪、石登文正在法院审理中。通过以上案件的办理,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做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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