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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2015年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法治为引领,紧紧抓住修文“五大工程”建设新机遇,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以开展“三找三抓”和“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公正司法不松劲,维护民生不懈怠,为打造修文发展升级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

  2015年工作回顾

  一、坚定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平安修文秀美修文新跨越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促稳定、办案促发展、监督促和谐。

  (一)党的领导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检察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一年来,生态环保、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等检察工作被蒋志伦书记、佘龙县长、王成林主任、陈雄标主席、张江华副书记等8位县领导批示表扬。

  (二)服务大局迈上新台阶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握时代新动向,为“平安修文”建设作出新贡献。一是严打“两抢一盗”犯罪和涉毒案件。坚持“两抢一盗”及毒品类犯罪案件优先限时办理,严控办案节奏,确保打击效果;二是安排兼职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教授学生规避侵害,并向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更多的家庭自觉抵制非法侵害;三是到辖区乡镇开展综治、禁毒督导24次,开展禁毒宣传、法制宣传、举报宣传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四是为乡村文化室送去电视机5台,支持义务巡防物资近1万元,计生帮扶资金0.5万元,慰问资金0.45万元,协调贵阳农商行“博爱一日捐”8.93万元专款帮扶小箐乡龙山村19户贫困户。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环保检察探索新路径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检察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小康社会普惠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一是立案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6件13人;二是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3件,发出督促令20份,检察建议10份,调查上级院交办涉渎案件线索2件,排查市院交办生保案件线索22件;三是率先开展“补植复绿”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预防职务犯罪进乡镇工作,着力推广恢复性司法理念;四是组织县域内央企、省企、民企代表召开“两长座谈会”,共同探讨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议题;五是创新提出“以护代罚”量刑建议,开创贵州第一例“以护代罚”办案模式,被人民网、中国教育电视台、贵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二、维护稳定,忠诚履职,推进法治修文宜居修文新发展

  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布局,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维护稳定作出新贡献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新动态,全力维护修文县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2件268人,同比件数上升1.6%,人数下降8.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3件481人,同比件数上升19.11%,人数上升25.26%;二是积极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共审查逮捕58件84人,审查起诉71件108人;三是注重打击涉毒犯罪。共审查逮捕毒品类案件26件30人,审查起诉33件39人;四是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案件。审查逮捕涉黄、涉赌案13件16人,审查起诉9件42人。如办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凯里市涉赌案件”,涉案赌资1.2亿,移送法院判决12人,追缴涉案款1000余万元;五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涉黑、涉恶案件。如办理邢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韩某、李某某等23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惩治腐败回应新期待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新要求,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一是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立案查办司法人员玩忽职守案1件3人;二是配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参与查办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市西路专案”和“经济适用房专案”;三是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立案查办小箐乡水利站站长郑某涉嫌受贿一案;四是积极开展追逃清案工作。涉嫌单位行贿100余万元,逃亡近三年的陆某某主动到我院投案自首;五是推进“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三)预防工作呈现新亮点

  一是围绕涉农、惠农、民生专项开展预防调查7件,案例分析7件,撰写检察建议8份;二是选派预防联络员进驻工程项目跟踪预防;三是以“五进”活动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以流动展板、阳光检务车等方式,累计开展宣传教育300余次,预防讲座100余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四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6次,对规范市场准入,防止带病企业进入我县起到积极的作用;五是创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活动。对全县251名村支书、村主任及新提拔的53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六是把阳明廉政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以“阳明心学”为主线,开展警示教育40余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受到市县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积极回应民生保障新关切

  时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司法,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一)保障民生增添新举措

  一是成立“两严一降”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两严一降”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两个到位”;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三是落实督导责任,加强与督导乡镇沟通协调、强化与重点村联系、提供“平安建设”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等方式,扎实开展“两严一降”督导工作,确保督导乡镇刑事发案率下降10%目标实现;四是开展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调查1000余人次,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五是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新模式,所有党员检察干警分批次到县城社区参与楼群院落夜间治安巡逻。

  (二)司法为民践行新思路

  一是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切实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二是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巡回宣传检察等工作,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及举报28件,均已妥善处理;三是对6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元;四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办案机制,健全不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依法决定不捕56人次;五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做法,推行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和设立管护帮教基地等制度,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四、依法监督,持续创新,着力完善内外监督新要求

  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一)法律监督进入新常态

  把依法履行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审查批捕、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等日常工作中。一是立案监督11件,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8件,公安机关立案6件,不应当立案3件,公安机关撤案2件,另3件侦查机关均说明理由;二是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三是纠正漏捕4件7人;四是纠正遗漏罪行5件6人,遗漏同案犯12人;五是受理和接受上级院交办民事申诉案件9件,自行受理一审生效裁判案件1件,已审结7件;六是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纠正监管违法行为4件次,对222人监外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完成特赦审查8件8人。

  (二)接受监督探索新途径

  一是重大事项报告、派员旁听人大代表团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检察开放日、“个性化”联络活动、实地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二是办理涉案款物入库57件,出库55件,接待诉讼代理人、辩护人62件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07次,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期限预警提示196件次,对主要业务部门办理的39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完成电子卷宗扫描321册;三是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法律文书333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0件,办理辩护律师网上预约34件。

  (三)检务公开构建新模式

  深化检务公开,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和网上举报、检察长信箱、网上咨询、网上接访等互动栏目,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机关、“零基础”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实时查询、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互联网公开以及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网上办理;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开通检察微信、微博和网上新闻客户端,发挥新媒体在检察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工作中的优势,促进互联网与检察业务、检务公开、检察为民的深度融合。

  五、固本强基,从严治检,深入促进队伍建设新规范

  认真落实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法治修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增设检校合作、网络培训、实训练兵、专题研讨等形式,培训检察人员53人次;二是专家型人才培养有新成效。4名干警被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C类检察业务骨干”,5名干警在贵阳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主题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三是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化。完成2名副科级干部、1名股级干部、2名助理检察员的提任和任命工作,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稳步提升。

  (二)检察作风呈现新气象

  全院干警正风肃纪,文明规范执法,创先争优。一是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贵州省检察机关‘4+1工程’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贵阳市五星级生态文明机关”等荣誉,有3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市县表彰;二是以开展 “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目前,我院已连续保持20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检察调研获得新进步

  一是成功申请立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3个,已结项并通过验收,该项工作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二是申请县级科研课题《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利诉求的保障研究》,已结项并通过验收;三是全年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调研文章31篇(含重复转发),检察人员理论调研水平明显提高。

  (四)规范司法步入新阶段

  一是全面加强对司法办案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进一步完善个案审查把关,有效解决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对侦监、公诉、反贪等部门办结的案件以及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或判无罪的案件进行审查;三是成立检风检纪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巡查,实名通报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各位代表,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帮助,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队伍思想观念、素质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科学管理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信息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重视和支持,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狠抓服务发展成效、狠抓履职责任落实、狠抓规范司法行为、狠抓司法改革推进、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努力服务开放修文跨越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和重大部署开展检察工作,在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重大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做有心人、做用心人、做执行人,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二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服务修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三是深入研究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新措施,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为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二、坚持依法履职,强力服务和谐修文共享发展。一是全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深入开展严打“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个人暴力犯罪,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二是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杜绝冤假错案件发生。

  三、坚持有贪必肃,尽力服务创业修文廉洁发展。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依法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生态、交通、土地、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大案要案;二是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惠民、扶贫等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三是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阳明文化园建设,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坚持规范司法,竭力服务宜居修文有序发展。一是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环节,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积极探索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制度;三是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努力打造创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正义。

  五、坚持生态底线,全力服务秀美修文绿色发展。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蓝天”、“碧水”、“绿地”、“清洁”、“田园”五大保护计划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行动中长期开展;二是创新制度建设。建立检察机关督促起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度、生态环境司法恢复和赔偿制度等;三是坚持严打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开辟快速办案通道,依法快审快捕快诉,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上升势头。

  六、坚持改革创新,奋力服务创新修文科学发展。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司法规律,积极与司法体制改革接轨,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职业保障制等;二是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以审判为中心等机制性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四是研究建立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履职督促纠正机制。

  七、坚持锤炼队伍,着力服务法治修文长效发展。一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措施的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做到精细管理、精准监督;二是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三是坚持从严治检,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四是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模式;五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遵循“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弘扬“知行合一”的人文精神,继续发扬“勤知、笃行 、善合 、争一”的修检精神,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修文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相关名词解释

  职务犯罪:(第3页) 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

  两严一降:(第4页)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和毒品犯罪,构建严密防范网络,降低刑事发案。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4页)是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刑事和解:(第5页)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专章进行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第5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附条件不起诉:(第5页)是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益诉讼:(第10页)是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纠正和制裁的诉讼活动,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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