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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四个结合”推进党建与案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时间:2023-04-14  作者:许金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修文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在工作中突出政治要求,以党建为引领,自觉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党建+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分析研判+参谋服务”四个结合新路子,找准结合点,深度融合案件监督管理各项业务,有效促进了案管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教育学习,提高案管队伍战斗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案管部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案管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洁教育,以实际行动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人才配置,培养队伍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案管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以能力建设年为主线,以“网络+全员培训”和“现场+系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理论学习和案管业务学习两手抓双促进互提高。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案管部门参加正反两面的典型教育,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激励党员干警,同时利用重大典型案例及上级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警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增强监管实效
一是党建工作与案管业务工作协同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案管业务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能动履职。案管部门做优流程监控,完善流程监控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充分运用检察内网办案系统,发挥案管同步动态监督特点,梳理重点办案节点和事项,建立“案卡日校对、案件月分析、案件季评查”监管模式,完善监控通报问责机制,将监控结果充分运用到检察官业绩考评中,激励引导检察官规范办案行为。
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和监督。从党风廉政教育和案管办涉案财物监管着手,认真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工作要求,重点监管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返还和处理等关键节点,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案管部门的物品保管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涉案款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开展重点案件评查,通过线上查看办案程序审批、线下翻阅卷宗等形式进行逐案评查,针对评查出的瑕疵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确保案件质量评查不走过场,评出实效,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及时总结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办案人员办案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实现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质量,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做深数据分析,实现研判水平持续进步
一是加大核查力度,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案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制定的检察业务数据统计、管理、应用规范性文件,组织抓好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和监管,认真落实业务数据跨月审核力度,严格层层把关,不断提升数据报送的精准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办案部门填录主体责任、案管部门审核监督责任,加强业务数据的有效管理和有序共享。建立数据质量督查和定期通报机制,通过检察官业绩考评,全力挤压数据水分,提升业务数据质量。
二是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建立高水平的研判队伍。该院配齐配强统计人才,案管部门确保专人专职做好统计分析研判工作,力求统计分析深入到位,为推动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大对系统升级后业务部门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系统升级后新增加的流程及案卡信息,落实数据填录责任和审核责任,减少错填、漏填等问题,减轻办案人员填录负担,确保已填案卡及数据信息真实有效。
三是充分发掘大数据,做实数据分析研判。注重用好统计数据和案例资源,把案管部门的数据优势与办案部门的专业优势相结合,推动形成横向纵向相结合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切实把业务数据用好用活,充分发挥上级院对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不断形成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大格局;同时围绕分析研判能力建设,从选好题目、切好角度出发,不断提高业务分析研判的精度和深度,推出更多高质量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成果,转化应用到检察工作中来,提供更加主动、更具前瞻性、更务实有效的参谋服务。
四、畅通监督渠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发挥管理枢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案管部门积极推进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将自身服务职能与党员服务示范岗相结合,以案件管理服务大厅为载体,不断完善案管服务机制,保障案件的畅通流转,切实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为优化律师阅卷服务,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短信提示、网上查询等服务方式,打造“自助式”交流平台,积极探索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阅卷、会见等功能平台,建立律师异地阅卷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管服务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和使用。认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督促承办人员及时公开,努力实现法律文书“零错误”目标,促进数量、质量的双提升;加大对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的宣传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便民方面的最大效能。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效果,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精神,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会议、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力争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整体职能发挥中,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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